居屋白表與白居二2020 超入息與其限制

這篇文章最主要想談及收入會不會因為申請日期過後加人工,導致不合乎申請資格。

<<先看一下相關日期:>>
房委會發言人說:「申請期由九月十日上午八時開始至十月七日晚上七時截止,在申請期開始前或截止後所遞交的申請表將不獲處理。」
  
  「居屋2020」及「白居二2020」預計於二○二一年一月分別進行攪珠。「居屋2020」暫訂於二○二一年六月開始按申請類別的優先次序邀請合資格申請者選樓。至於「白居二2020」,則預計於二○二一年六月開始向合資格申請者發出批准信。

<<以上可以得出,2021年6月才開始揀樓或有白居二的批准信>>


<<再看一下計算入息方法>>
固定月薪人士,其入息須以 2020 年 9月 30 日未扣稅前的底薪加 2020 年 4月 1日至 2020 年 9月 30 日的固定或非佣金及津貼除以 日的固定或非佣金及津貼除以 (÷) 6 (÷) 6 (÷) 6個月加 2019 年 10 月 1日至 2020 2020年 9月 30 日期 間所收到的年終花紅及雙薪除以 (÷) 12 (÷) 12 (÷) 12個月 減 2020 年 4月 1日至 2020 年 9月 30 日強積金或公 日強積金或公 積金總法定供款除以 (÷) 6 (÷) 6(÷) 6 個

<<簡單來說即是主要計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的入息>>

<<但如果大家漏看了申請表以下的條款就會中伏了…>>

我/我們承諾在遞交本申請表後,直至簽訂買賣協議購買居屋單位當日或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白居二計劃下的單位當日,仍須符合居屋銷售計劃/白居二計劃的申請資格。若我/我們或任何名列本申請表第二部分的家庭成員的資料(包括但並不限於收入、資產淨值及住宅物業擁有權)或家庭狀況(包括但並不限於婚姻狀況)有所改變,我/我們必須以書面通知房委會/房屋署/房協,以便房委會/房屋署/房協重新審核我/我們的申請資格
及/或選樓次序。

<<即是如果於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入息有所改變導致超額,就會不合資格,就算抽中了也會被取消囧。所以如果要申請的話,大家記得要盡早/盡可能預算未來加人工或升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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